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
本文分类:中心资质 浏览次数:11703次浏览 发布日期:2023-03-25 10:17:31
198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颁布实施,其中规定对向社会出具公证数据的产品检测机构应按要求通过考核。1987年发布的《计量法实施细则》中,将这种考核称之为计量认证。2015年4月9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规定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必须经过资质认定,资质认定包括检验检测机构计量认证。
烟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1995年首次取得计量认证资质,2023年3月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资质。目前通过资质认定确认的检测能力涵盖了食品、食品相关产品、水质、化妆品、消毒产品、涉水产品、保健食品、一次性卫生用品、农药残留等11个检测领域,包括食品类87个产品354个不重复参数,非食品类11个产品270个参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