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疾控中心开展核电周边饮用水总α、总β监测工作
本文分类:中心动态 浏览次数:2100次浏览 发布日期:2018-08-30 09:47:00
根据《国家卫计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国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方案(2018年版)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18〕148号)要求,有核电站的省份在核电站周边30公里范围内设置10个监测点,对丰水期和枯水期水中总α和总β放射性指标开展检测。市疾控结合海阳核电站位置与常年主导风向预测核电站流出物暴露或沉积沉降的最大区域,明确了30km半径内主要居民饮用水源点。
在海阳市留格庄镇霞河头村的饮用井水采样
水样采集分为枯水期、丰水期两个时间段,市疾控分别于4月中旬(枯水期)和8月中旬(丰水期)对海洋核电站周边30公里的监测点进行了检测。采集的水体包括城镇自来水供水管线末梢水、自来水水厂取水口和出厂水水样;农村居民饮水用浅水井、深水井等水样,枯水期采集水样8份、丰水期采集水样16份。监测结果显示样本中总α均不高于0.0830Bq/L(国家标准限值0.5Bq/L),总β均不高于0.6896Bq/L(国家标准限值1Bq/L)。